一家11口5人智障 健全兄長非禮12歲智障妹罪成囚40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8/31 17:51

最後更新: 2018/08/31 18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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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兄長被判囚40個月。

一家11口領取綜援家庭,父母育有9名子女,其中5名屬智障人士。其中現年22歲的健全胞兄,涉於兩年前非禮當時12歲智障女幼妹,包括以手指插入其肛門及撫弄其胸部等。涉案胞兄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,法官今判刑時指,被告與事主為兄妹,斥被告嚴重違反誠信,判他囚40個月。

被告的心理及背景報告指,被告自我中心,有反社會人格特質,犯案因一時衝動,現已後悔,重犯機會為中等偏低。事主創傷報告則指事主沒有創傷後遺症,故不須接受心理輔導。

辯方求情時指,22歲的被告現時無業,曾任職侍應,8名兄弟姊妹中有5人屬智障,家人依賴綜緩生活,被告就本案向事主道歉,承諾以後會好好做人。

案情指,事主X被侵犯後,向社工透露被告對她做了某些事情,因而揭發事件。X表示於2016年11月25日,遭被告帶到家中睡房,當時X面向地下,趴在桌上,被告站在X的背後,並用物件插入X的肛門,但X未能看見是什麼物件,她感到痛苦並制止被告,X見到被告用手搖動陰莖,被告其後以紙巾清潔,被告於同年12月7日被捕。